主管单位:天津市环保局;天津科委

主办单位: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;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;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;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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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封面

主管单位:天津市环保局;天津科委

主办单位: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;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;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;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

国际刊号:1002-1264

国内刊号:

邮发代号:18-111

出版周期:双月刊

出版地:天津

投稿须知

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投稿须知

1.《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》论点明确,数据可靠,文字准确简练。来稿一般不超过3000—5000字(包括图、表、参考文献),并附中文摘要(300字包括研究方法、内容、结果、结论)、英文题目及英文摘要,以及中、英文关键词(3-5个)和单位名称。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。作者、工作单位、地址 按国家相关标准署名,有中、英文工作单位全称、所在省市名及邮编。英文摘要中的邮编之后要加国名。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写法:WANGLin(王林),ZHANGYi-cheng(张义成)。尽量标出中图分类号。

2.《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》来稿中图表和照片不得超过6个。文中图表及插图置于文内段落处,标明图位、图序和图题。图表要求线条、图标粗细均匀、大小适宜。照片务必清晰、层次分明。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。

3.《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》量、单位及其符号,应执行国家标准的规定。外文符号一律仿印刷体书写并用铅笔注明“希文、日文”等字样,标明字母、符号的大、小写,正、斜体,上、下角。公式和反应式另行居中,书写公式中的变量要用斜体。

4.科技术语及名词尽可能采用通用名称,如属新名词,应附有外文名词。外文简称、缩写、代号首次出现应附有中文全名。外文人名、地名、企业名称一般不译出。

5.参考文献只择最主要者列入,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。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,在文内相应处右上角用括弧[]标出。